行程证明

如乘客在过去六个月内曾经乘搭由香港航空营运的航班,或由于航班延误而需要作出申报,我们可以为您发出行程证明书。 请填妥及提交以下行程证明申请表以便处理,一般需时 3星期。如您乘搭由其他航空公司营运的联号航班,请向有关航空公司查询。

 

*乘客称谓
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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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姓氏
机票上显示姓氏
请填写乘客姓氏
*乘客名字
机票上显示名字
请填写乘客名字
*手提电话号码
*电邮地址
请填写电邮地址
*确认电邮地址
请再次填写电邮地址
*行程证明类别
请选择
请选择行程证明类别
金鹏会员号码
10位数字
*原定航班信息:
航班编号
HX
3-4位
请填写原定航班航班编号
出发地
请选择
无航班记录。
city list
请选择原定航班出发地
目的地
无航班记录。
city list
请选择原定航班目的地
出发日期
请选择原定航班出发日期
机票号码
-
请输入10位数字
请选择原定航班机票号码
最终搭乘航班信息
航班编号
HX
3-4位
出发地
无航班记录。
city list
请选择正确城市
目的地
无航班记录。
city list
请选择正确城市
出发日期
请选择
*验证码
验证码不能为空!

提交成功,个案编号为:

编号将会通过邮件发送到您提供的邮箱内,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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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信息填写有误,请填入正确的航班信息
该航班信息已提交过有关行程申请,请勿重复申请。

请输入受影响的航班(适用于申请航班延误或取消证明)或已达成的指定航班(适用于申请登记证明)

航班编号及机票号码例子: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任何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作行程证明申请及核对阁下身份之跟进,所有个人资料将会进行保密及只会在其行程证明申请及核对阁下身份之限期间内储存。您有权查阅或修正在我们资料库中与你相关的任何个人资料。 有关香港航空的私隐政策,请浏览https://www.hongkongairlines.com/zh_CN/legal


声明:

  我声明在此「行程证明申请表」内提供的资料均为我本人的个人资料,并授权香港航空有限公司根据需要使用,查阅和处理我的个人资料。

如下列有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个人资料(如适用),我确认我本人经已获得相关当事人的订明同意:

一. 由我代表相关当事人处理此行程证明申请; 和

二. 香港航空有限公司去使用,查阅和处理相关当事人的个人资料。